退休金夠嗎?各式年金一次打包
勞保年金:
勞工保險於民國98年邁向年金化,年金給付與一次給付雙軌併行,勞工或其遺屬可以在請領老年、失能或死亡給付時,選擇請領年金給付或一次給付。
勞保年金是按照實際保險年資為計算基礎,沒有年資上限,所以保險年資愈久,未來領取年金給付金額愈高,且年金得相互轉銜,具保障完整性。例如:於領取老年年金給付或失能年金給付期間死亡者,則轉銜為遺屬年金。
請領條件(勞保老年年金):
一般勞工年滿60歲,參加勞工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,並辦理離職退保。另前開請領年齡自107年起提高為61歲,其後每2年提高1歲至65歲。
給付標準,以下列方式擇優發給:(一)保險年資合計每滿1年,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0.775%計算,並加計3,000元。(二)被保險人的年資,每滿1年,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1.55%計算。平均月投保薪資以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予以平均計算
國民年金:
國民年金於97年10月開辦,主要納保對象是年滿25歲、未滿65歲,在國內設有戶籍,且沒有參加勞保、農保、公教保、軍保的國民。
國民年金提供「老年年金」、「身心障礙年金」、「遺屬年金」三大年金給付保障,及「生育給付」、「喪葬給付」二種一次性給付保障。被保險人只要按時繳納保險費,在生育、遭遇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或死亡事故,以及年滿65歲時,就可以依規定請領相關年金給付或一次性給付,保障本人或其遺屬的基本經濟生活。
請領條件(老年年金):
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或曾參加國民年金保險者,於年滿65歲時,不論國保年資有幾年,均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。自符合條件(即年滿65歲)之當月起按月發給至死亡當月止。
年滿65歲後,就可以向勞保局請領老年年金給付基本保障3500元,老年年金給付自符合條件的當月起按月發給,可以一直領到死亡當月為止。繳費年資愈久,領到的金額也會愈多。
公保年金:
已退休的私校教師、國營事業、公部門駐衛警等不適用優存利息,也沒有公保年金的「年金孤兒」,納入公保年金給付範圍。
請領條件:
投保年資滿15年,且年滿65歲;投保年資滿20年,且年滿60歲;投保年資滿30年且年滿55歲。
現行公教人員退休金:
任職25年、年滿60歲,或任職30年、年滿55歲可領取月退。
月退休金以在職同等級人員之本(年功)俸加一倍為基數內涵,每任職一年,照基數內涵百分之二給與,最高三十五年,給與百分之七十為限。未滿一年者,每一個月照基數內涵六百分之一給與。未滿一個月者,以一個月計。
軍職退休俸:
服現役3年以上未滿20年者,按服現役年資,給與退伍金。
服現役20年以上,或服現役15年以上年滿60歲者,依服現役年資,按月給與退休俸終身;或依志願按前款規定,給與退伍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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